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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4:30:47
滑雪场安全运营意见征集 滑雪者须佩戴头盔进场北京时间11月22日,北京市质监局近日发布《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滑雪场所》征求意见稿,以下为详细内容:
根据市质监局《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滑雪场所》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16年12月9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市质监局。
本标准规定了滑雪场所安全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要求。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ky体育下钱。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2 应在接待处或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滑雪人员须知”和“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参见附录A。
4.3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向导示意图,标明场区范围、滑雪道、客运设施、雪具大厅、急救室及其他服务设施。
5.1 应按照GB 19079.6—2013第7.7条的规定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6.1.2 滑雪场前期规划设计时应根据国情,加大初级学习区域和中级过度区域面积,初中级滑雪道比例应在65%-75%,高级滑雪道比例在35%-25%。
6.1.3 应规划出专有的初级滑雪教学场地并配备必要的提升设备(魔毯或拖牵索道),以满足初学者需求。
6.1.9 提供夜场滑雪服务的滑雪道灯光按照附录C测得的水平照度应不小于200lx,夜场服务仅限于初、中级滑雪道。
6.2.2 索道的起终点区域不得狭窄,要便于排队、停留及安全便捷上、下索道,安全措施要严密。
6.3.3 在滑雪道内设施的周围(如索道立柱、变电箱、机械停放处等)及可能有危险的地方须用安全网围住或用弹性软体物裹围。
7.1 滑雪场所应派安全巡逻员于每日雪场开放与关闭前进行滑雪区域的视察,以防有滑雪者滞留以及及时发现与清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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